
一批次牛蛙检出抗生素 资料图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月1日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第七期通告,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抽检1813批次,不合格28批次。
其中,临安世纪广场农贸综合市场徐思才(临安世纪广场农贸综合市场)销售的1批次牛蛙(称重后默认宰杀)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显示,呋喃西林是广谱抗生素,农业农村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此次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蔬菜制品、肉制品等8类食品共计591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饮料、糕点等30类食品共计852批次样品,合格827批次,不合格25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杭州市拱墅区诗诗水果店(拱墅区长庆街道新华路116-1号)销售的1批次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临平崇贤农贸市场黄宗军蔬菜摊(临平区崇贤街道联合路66-3)销售的1批次番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富阳育才路店(富阳区富春街道春秋北路271号地下一层)销售的1批次梅干菜肉丁酥(微辣)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桐庐县分水镇雨欣干货店(桐庐县城南综合市场内)销售的1批次生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桐庐县城南街道王美罗杀白禽摊(桐庐县城商业广场市场区4-60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鸡胸肉环丙氨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屏风街农贸市场(仇洪兵)(下城区杭州屏风街农贸市场66号)销售的1批次胡萝卜噻虫胺和1批次白萝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吉易盛超市有限公司(临平区星桥街道东港路208、209、210、211号一层)销售的1批次胡萝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淳安阿苏食品店(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一路59、69号6幢8-2)销售的1批次中黄鱼五氯酚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临安黄月清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临安区锦城街道畔湖路79号临安锦南综合农贸市场门口5间)销售的1批次沙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临安郑果仓水果批发行(临安区锦城街道畔湖路79号-1(自主申报))销售的1批次砀山梨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市滨江区中降水果店(滨江区长河镇双庙路14号1幢102室)销售的1批次香梨乙螨唑和1批次桃子氟硅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市江干区小冉农产品店(江干区三里亭苑四区31幢底商2号-2)销售的1批次昂刺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水郁汇贸易有限公司(钱塘区河庄街道青西一路1306、1308、1310号)销售的1批次红壳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市钱塘区梦琪生鲜店(个体工商户)(钱塘区义蓬街道农贸路25号)销售的1批次鲈鱼恩诺沙星和磺胺类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市钱塘区娟林副食品店(个体工商户)(钱塘区河庄街道河庄农贸市场干货交易区12号)销售的1批次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桐庐县江南镇廷玉杂货店(桐庐县江南镇窄溪农贸市场)销售的1批次大油炸(生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浙江象鲜科技有限公司(拱墅区文晖街道绍兴路161号野风现代中心北楼401室(仓库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长风路2700号1幢1-1号库、2号库、3号库,3幢2区))销售的1批次鱿鱼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彭埠综合农贸市场恩停蔬菜店(上城区杭州彭埠综合农贸市场一楼摊位8、9号)销售的1批次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淳安杭嘉超市(个体工商户)(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98号(后一楼))销售的1批次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临安世纪广场农贸综合市场徐思才(临安世纪广场农贸综合市场)销售的1批次牛蛙(称重后默认宰杀)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三通物流有限公司(余杭区良渚街道博园路2-6号4幢3层C3-1)销售的1批次螺丝椒呋虫胺和1批次金秋砂糖橘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余杭区瓶窑镇糖糖水果商行(余杭区瓶窑镇瓶溪东路55号一楼)销售的1批次A级金香露蜜桔(中)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等13类食品共计370批次样品,合格367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杭州萧山萧柳餐饮店(萧山区盈丰街道市心北路889号)销售的1批次馒头(自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和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市上城区方氏衢厨厨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上城区丁兰街道勤丰路794号)销售的1批次咸猪肉(自制)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杭州富阳天之鸿餐饮有限公司(富阳区富春街道金桥北路390-2号)销售的1批次咸肉(自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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